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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心自己,有了通聯記錄,就不會算是逃逸! 最新詐騙手法!




一場車禍,對方說沒關係,卻換來賠償金!




 




注 意:希望大家小心謹慎 .....




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,對方表示沒有關係,人沒有什麼大礙,拍拍屁股就走了。




小姐以為沒事,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,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「肇事逃逸」!




 




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,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,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…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,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,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,以10 萬元私下和解。




這是真實案例,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,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;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! 製造假車禍!




 




遇到這類情況,請大家務必記住:




1.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,都最好有,第三者在場作證明.




2.若對方堅持沒關係,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(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).




3.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,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,到警局備案(這是重點,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)




 




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,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,就來不及了
……希望各位小心謹慎!




 




律師說:雙方要離開時,向對方要一下電話,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!




有了通聯記錄,就不會算是逃逸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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